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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公证书的认证? |
认证是指外交, 领事机关对公证书或认证书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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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书认证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
| 公证书经外交, 领事机关办理认证是根据国家与国家之间在司法领域达成的协议而办理的。其目的是为了使公证书能被在使用国境内的有关当局所承认,
以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如果不办理认证, 有关当局则有可能怀疑公证书的真伪及公证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 以致影响其法律效力的实现。 对于因私出国公民来说,
在申请办理前往国需要的公证书之后, 接着必须办理的重要程序, 就是搞清是否须办理认证。千方不可错误地认为, 只要办妥公证书就算完事了。 |
| 什么是单认证? |
| 所谓单认证, 也就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即可在使用国被有关当局所承认,
从而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 |
| 什么是双认证? |
| 所谓双认证, 是指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这种办理两个认证的作法,
通常称为双认证 。 |
| 在哪些国家使用的公证书无须办理认证? |
| 目前, 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在以下国家使用时, 不必办理认证手续: (1)日本, (2)加拿大, (3)美国,
(4)俄罗斯, (5)保加利亚, (6)罗马尼亚, (7)捷克, (8)波兰, (9)匈牙利, (10)蒙古, (11)朝鲜,
(12)越南, (13)法国, (14)澳大利亚等。 |
| 在哪些国家使用的公证书只须办理”单认证”? |
| 根据两国之间司法机关达成的协议,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只须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外办的公证书认证手续,
即可在前往国使用。这些国家目前主要是大部分非洲国家及少数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尚未建立大使馆的国家。 |
| 在哪些国家使用的公证书, 必须”双认证”? |
| 目前, 大多数国家的驻华使(领)馆都要求中国公民在其国内使用的公证书都必须在办妥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外办的认证手续后,
接着办理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也 就是必须”双认证”。这些国家主要是: (1)亚洲: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韩国、黎巴嫩、土耳其、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约旦、伊拉克、伊朗、印度尼西亚、缅甸、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等;
(2)非洲:埃及、尼日利亚等; (3)欧洲: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希腊、丹麦 、意大利、爱尔兰、瑞典、瑞士、芬兰、挪威等;
(4)美洲:墨西哥、委内瑞拉、巴西、秘鲁、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圭亚那、尼加拉瓜、厄瓜多尔、乌拉圭、玻利维亚等; (5)大洋洲: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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