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2008年签署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荷兰教育文化科学部关于教育科学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学、花卉种植、荷兰研究等专业。
2.选派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期限为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期限为12个月
硕士插班生,期限为12个月
硕士研究生,期限为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荷兰政府负责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奖学金生活费。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后出生);
3.语言要求
工作语言为英语,雅思成绩6.5以上。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13年8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荷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4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荷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国别 |
荷兰 |
项目性质 |
硕士研究生 |
项目申报时间 |
2013年3月1日--3月20日 |
项目派出时间 |
2014年9月正式派出 |
项目时间 |
12个月 |
条件要求 |
雅思6.5(适当情况可放宽至6.0),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
境外待遇 相关所需要的费用 |
国家资助每月1100欧元,提供来回机票 |
荷兰学费8000欧元左右(一年制硕士),住宿和膳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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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费用 |
12万人民币 |